「文章千古事,得失寸心知。」我是國小老師,得天下英才而教之,乃人生一大快事也。我熱愛國家、關心社會;對於現今社會之紛亂,隱忍不發已久,實在是看不下去了,如鯁在喉,不吐不快,只好「文以載道」展開一番口誅筆伐。誰人背後無人說,誰人背後不說人;對於不合義理之事,將奮不顧身提出嚴正的勸諫,望能喚醒知識分子的良知,登高一呼,蔚成一股崇尚高風亮節的風氣。正所謂「文章本天成,妙手偶得之」,君子坦蕩蕩,小人常戚戚。「是故君子有大道,必忠信以得之。」
台灣的司法獨立、公平與否,得由您來評評理,社會自有公斷,請您來投票回應表決!
1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
2法律之前人人平等
3扁家知法玩法弄法根本是藐視司法
4現在沒有人會相信台灣的司法
5三名扁家委任律師居然未到庭簡直是藐視法庭
6台大醫院因「某些人」百年聲譽將毀於一旦
7一般平民小老百姓如果炒股早就繩之以法
8法律是保護有錢有勢有地位的人
9扁家只要一審有罪應立刻取消所有卸任總統禮遇
10不論「任何人」都要尊重司法
「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」,再怎麼完善的法律制度,都不能保護那些漠視自己權益的人。一般平民小老百姓如果炒股,應該不到一天就被檢調約談,而趙先生他家炒股,卻還要檢調去趙家查,這有何道理?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,別人說或許還可以,但阿扁說就讓人非常……懷疑。
法律之前很難人人平等,因為法律講求的是實質上的物證;但有些事實並不一定能搜證為有力的證據,所以這個社會還是小人當道者較多。吳淑珍的委任律師也不出庭,但卻可以開記者會,顯見扁家知法玩法弄法,根本是藐視司法。特偵組絕不能再讓扁家知法玩法弄法,如果再這樣拖下去,會變成沒有人再相信台灣的司法。
台北地方法院19日上午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,傳喚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出庭應訊,吳淑珍在16日先是遞出刑事陳明狀被法官拒絕之後,18日晚間7時30分又突然透過律師遞出請假狀,由於事出突然,法院合議庭今天上午9時30分討論是否予准假,由於檢方對於吳淑珍方面藐視法庭至極,提議採取當庭拘提的非常手段,但是被合議庭駁回,將擇日再審。
據指出,引起檢方最大不滿的理由,在於准假與否之前,吳淑珍的三名委任律師也未到庭,只見庭上坐著三名法官,包括審判長蔡守訓、法官徐千惠和吳定亞、三名檢察官李嘉明、林達和張永寧在場,卻不見被告一干人,因此提議採取拘提的步驟。
吳淑珍方面的種種動作,先是在16日提出陳明狀遭法官駁回,陳水扁辦公室也一再澄清說並非是請假,只是說明吳淑珍身體狀況特殊,懇請院方會同醫療人員親自勘驗,這樣的動作看在法界人士眼裡,認為當事人似乎有意營造「抗傳即拘」的氣氛,也為往後的「無故不到庭」預留鬥法空間,院方得要審慎以對。
法律之前人人平等,是用法原則,雖然立法機關也該注意,但卻不保證立法品質,所以才有違憲審查。至於「感覺」有很多不平等,可想為「自然的不平等」例如有些人享有特權便能知法、玩法、弄法、鬥法,及「不懂法律而不知如何平等」例如一般平民老百姓。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」,這句話在抬面上是沒有議異的地方,但在抬面下,我不認同。法律是保護那些〈有錢有勢有地位〉的人,對於我們一般平民小老百姓,最好是不要惹罪上身,否則到最後十之八九,結果都一樣?
法律之前人人平等,是每個人都會講的,但是法律之後人人不同,才是我們所要探討的。不論任何人,都要尊重司法不是嗎?台灣現在會亂,就是只有輸贏,沒有對錯。因為只要贏了政權就做大官,輸了被關。勝者為王,敗者為寇,不就是台灣現階段最差勁的寫照嗎?期望我們的司法機關能真正做到司法獨立,那麼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」就不是一句口號了。
2008年11月2日 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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